安全玻璃,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,如安全中空玻璃等。單片半鋼化玻璃(熱增強玻璃)、單片夾絲玻璃不屬于安全玻璃。
鋼化玻璃是一種預應力玻璃,為提高玻璃的強度,通常使用化學或物理的方法,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,玻璃承受外力時首先抵消表層應力,從而提高了承載能力,增強玻璃自身抗風壓性,寒暑性,沖擊性等。
夾層玻璃是由兩片或多片玻璃,之間夾了一層或多層有機聚合物中間膜,經過特殊的高溫預壓(或抽真空)及高溫高壓工藝處理后,使玻璃和中間膜永久粘合為一體的復合玻璃產品。
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:
1、7層及7層以上建筑物外開窗;
2、面積大于1.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;
3、幕墻(全玻幕除外);
4、傾斜裝配窗、各類天棚(含天窗、采光頂)、吊頂;
5、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;
6、室內隔斷、浴室圍護和屏風;
7、樓梯、陽臺、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;
8、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;
9、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、觀察孔;
10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、門廳等部位;
11、易遭受撞擊、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。



